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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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逃逸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一、肇事司机逃逸保险公司会赔偿吗肇事逃逸行为的直接后果便是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与民事责任,此类行为在保险业务中被视为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因此保险公司通常情况下不予赔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车辆驾驶人员触犯如下案例中的任何一条时,保险人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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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与侵权人是否双赔
一、人身意外险与侵权人是否双赔1、如果被保险人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人身意外险与侵权人可以双赔,即被保险人获得人身意外险赔偿后,还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主张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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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单非亲笔签名引发纠纷怎么处理
投保单非亲笔签名引发纠纷如何处理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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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个财产是否可以投保多份保险
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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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是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得赔偿主体
首先,保险公司与受害第三者间具有实体上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有人认为,其保险金的赔付是基于保险法和保险合同,且也只能建立于被保险人事故责任比例大小和应负赔偿责任多少之上。由被保险人按责任比例对受害第三者赔付后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以此认为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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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投保人不交保费公司是否能解除合同
人身保险投保人不交保费公司是否能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不能立刻解除该人身保险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投保人不支付保费,经保险公司催告后三十日内仍不补交,或者超过约定的支付期限六十日不支付保费的,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或者按照约定减少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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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和效力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和效力终止的区别是什么效力中止后,经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而保险合同效力的终止通常是因为一方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使效力发生永久停止。《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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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有哪些①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范围与条件下,与保险人协商确定;②人身保险合同保险金的给付属定额给付性质;③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只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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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中代签字应注意什么
人身保险合同中代签字应注意什么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代投保人签字的,除投保人追认外,保险合同不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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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社会保险法规常识新保险法修改的六大亮点人身保险合同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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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的原因是什么
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的原因是什么1、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是无法确定其价值的。2、人的生命或者身体与财产不一样,是不可能发生权利转移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后,并不能由此而取得任何权利。3、代位追偿与人身保险的本质内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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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可以适用代位追偿吗
人身保险可以适用代位追偿吗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人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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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纠纷可以起诉吗
一、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伤残、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二、人身保险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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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办保险,员工辞职遭索培训费
我在一家商场做专柜营业员,当时应聘时,该专柜厂家的负责人要求先交保证金600元,如果一年内我不在这干了,要从中扣除培训费200元。同意这一要求后,就开始了上班。但过了试用期后,厂家仍不给上保险,说是得干满一年后再给交。而比自己早来没多久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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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
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这一条明确地告诉我们,人身保险合同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后,保险人依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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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问题探析
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是否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规定确定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一直存有不同的理解,法院在处理上也不尽相同。人的寿命和身体是否能够成为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物”也就是解决此类纠纷管辖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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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的恢复是怎样的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的恢复是怎样的合同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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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与复效是如何规定的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与复效是如何规定的一、中止: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二、复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