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赔偿自己车损吗
在中国,现行的交强险制度只对被保险汽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给他人(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所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损害进行赔付,而对本车的任何损失都是不予理赔的若受害人的行为是蓄意而为,使道路交通事故所带来的损失,那么这样的情况就不在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内了,保险公司也将对此类事件不给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二、交强险标志需要贴吗
当前,针对交强险标志是否仍然需要张贴这一问题,业界有着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及研究。
自车险改革以来,交强险电子保单的推广逐渐渗透至全国各地,,要实现全面覆盖仍需一段时间。
在尚未实施交强险电子保单的区域,仍然需要按照规定粘贴交强险标志,以免遭受相关罚款乃至扣分之惩罚。
据了解,已经推出交强险纸质标识取消政策的省份包括北京,上海,四川,宜昌,山西,广东,河南,湖北以及山东,对于其他地区,官方并未对外公布明确信息。
对此,我们建议各位车主,咨询您所在地区政府部门或者保险公司,了解当地关于交强险电子保单施行情况以及相关交通法规,以确保遵守制度并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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