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司法鉴定指定保险医生正确吗

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后,该省12家保险公司在与客户保险理赔发生争议时,需到该协会唯一指定的哈尔滨市**医院进行司法鉴定,保险公司根据该医院作出的司法鉴定结论进行理赔。消息一经发布,引起了各方质疑。有律师认为,该做法侵犯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涉嫌违犯《反垄断法》,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消费者质疑为什么仅指定一家医院“保险行业协会有权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吗?为什么仅仅指定一家?”不久前在一家保险公司买了重大疾病保险的哈尔滨市民左女士,表达了她的质疑。“到保险行业协会指定的机构进行鉴定,谁来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如果鉴定结论是错误的怎么办?”另一位市民则表示,保险行业协会指定唯一司法鉴定机构的做法剥夺了投保人的选择权,也剥夺了保险消费者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是垄断经营行为。

保险行业协会解释

根据保险公司的建议考核选定

针对市民的质疑,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寿险部主任唐*山介绍了该协会指定司法鉴定机构的原因。

他说,保险司法鉴定有其独特性,需按保险条款和病种要求来鉴定,以往发生保险纠纷需要司法鉴定,各家保险公司都各自寻找鉴定机构,而由于一些鉴定机构不了解保险条款,其作出的鉴定结论往往会引发争议。不久前,该协会根据12家保险公司的建议,决定指定一家熟悉保险公司及保险条款的司法鉴定机构,从而为保险纠纷的解决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司法鉴定,减少保险鉴定纠纷的产生。通过综合考核,保险行业协会最终选定哈尔滨市**医院作为各保险公司司法鉴定指定机构。该医院主要是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疾病状况、残疾程度、导致原因进行司法鉴定,保险公司将以该医院作出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理赔依据。

保险公司反驳

不理解保险行业协会做法

针对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的做法,一些保险公司提出了的不同看法。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称:“我们这12家保险公司中有11家是省级分公司,为什么保险行业协会选择了一家市级医院作为唯一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他表示,该公司刚接到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的通知,是否会按要求去做还有待最后研究再决定。

哈尔滨市一家不在上述12家保险公司之内的寿险公司经理则表示,保险协会无权硬性要求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到指定机构去进行司法鉴定,只要是合法的、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保险公司都应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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