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营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保险公司(insurancecompany)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分为两大类型——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参见:insurance保险公司(insurancecompany)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应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

中国保监会批准,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

(一)企业财产损失保险;

(二)家庭财产损失保险;

(三)建筑工程保险;

(四)安装工程保险;

(五)货物运输保险;

(六)机动车辆保险;

(七)船舶保险;

(八)飞机保险;

(九)**保险;

(十)核电站保险;

(十一)能源保险;

(十二)法定责任保险;

(十三)一般责任保险;

(十四)保证保险;

(十五)信用保险;

(十六)种植业保险;

(十七)养殖业保险;

(十八)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

(十九)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人身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

(一)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二)个人定期死亡保险;

(三)个人两全寿险;

(四)个人终身寿险;

(五)个人年金保险;

(六)个人短期健康保险;

(七)个人长期健康保险;

(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九)团体定期寿险;

(十)团体终身保险;

(十一)团体年金保险;

(十二)团体短期健康保险;

(十三)团体长期健康保险;

(十四)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

(十五)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再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

(一)接受财产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分出业务;

(二)接受人身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分出业务;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接受境内保险公司的法定分保业务;

(四)办理转分保业务;

(五)经营国际再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经营范围的,其资本金、经营年限、经营业绩等应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要求。

经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其范围仅限于总公司。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如需经营外汇业务,应当另行报批。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可以经营其总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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