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签字房屋可以强拆吗
当然不能随意这样做。
关于拆迁补偿的协议或合约是经过各方认真商议共同达成的共识,如果拆迁补偿不公正且不符合合理的标准,被征收人有权力选择拒绝签署该协议。
在此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应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亦可采取行动启动行政诉讼程序。
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1. 第二十六条的内容规定了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双方应在确定的签约期限内就补偿问题进行商谈,如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遇到了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晰的情况,征收机构应该向做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反映这一情况,并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参考征收补偿方案来制定补偿决定,同时要将这个决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在所有居民中公示出来。
2. 补偿决定必须保持公平性和平等性,其中需涉及到征收补偿协议中的所有重要事项。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老城区以后房子都不拆了吗
老城区内的旧式住宅并不必然面临拆除这一困境,原因在于影响房屋拆迁决策的诸多不利因素:
首先,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程度成为决定性因素,尤其对于那些位于核心城市或趋于热门城市的房产而言,即便房屋处于陈旧状态,只要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仍旧能够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更为重要的是,一旦当前经济形势不佳,未来很可能迎来蓬勃发展并晋升为炙手可热的核心都市。
其次,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划也是一大关键因素,某些住户的住宅拆迁计划及相应的赔偿方案尚未得以明确规定;换言之,即便是居住在规划范围之内的小区,亦不能排除由于规划调整带来的不确定性,导致房屋最终未能实现拆迁的情况。
再者,一些老式建筑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他们象征着一座城市的独特风貌,比如在欧洲地区,许多城市中的老房便往往不会像我们想象中那样频繁地进行大型拆除活动。将来,伴随着我国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以及对文化产业的日益关注,旧式住宅所蕴含的历史与人文价值必将得到充分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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