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拆除违建需要哪些程序?
在强制拆除违建的整个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认真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当事人提供了证据证明其建筑合法或有条件转变为合法建筑,行政机关不应强制拆除。此外,行政机关在执行强制拆除任务时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程序正当性和合法性。强制拆除违建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发现违建:政府执法机关在接到群众举报或自身发现违法事实后,应立案并进行调查。
立案审批:执法机关需对是否需要进行立案调查进行审批,这是一个内部程序。
调查取证:调查违建的相关规划手续,并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限期拆除决定:在调查完成后,执法机关会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要求当事人限期拆除。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将进入下一个阶段。
催告履行:在限拆期限届满后,若当事人仍未自行拆除,执法机关会发出催告书,明确拆除期限、方式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强制执行决定:当事人在催告书中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拆除义务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可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决定必须书面形式作出,并包含必要的事项。
公告:在强制执行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如果当事人仍未拆除,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执法机关应在社会上进行公告,提醒公众监督。
实施强制拆除:在公告期满后,如果当事人仍未履行拆除义务,执法机关方可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租客能分到房东的拆迁款吗?
不能。租客没有房子的不动产权,无权与房东分割拆迁款。征收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所有权人的,租客与征收拆迁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如果租客在被征收拆迁的房屋上有不可分割的重大添附,或者依法独立在承租房屋开展经营活动,又或者是强制拆除房屋行为造成其物品损失的,租客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者是赔偿。租客不能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但是租客可以获得搬迁费。综上所述,租客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获得拆迁款,但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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