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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研讨会在哪一天举行
月24日,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举办的“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研讨会”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举行。
年1月22日。该仲裁庭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组成,登记在PCA的名下。仲裁一结束,该仲裁庭立刻解散。 2016年7月12日,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作出非法无效的所谓最终裁决。
应菲律宾方面成立。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国提交了就南海问题提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通知。2月19日,中国声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并将菲方照会及所附通知退回。
南海仲裁案是哪一年
1、年7月12日,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终裁决”,判菲律宾“胜诉”,并否定了“九段线”,还宣称中国对南海海域没有“历史性所有权”。
2、法律分析:2015年7月7日,法院首次举办了听证会。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
3、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仲裁中国、菲律宾南海争议的法庭,由五名仲裁员组成,应菲律宾方面成立。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国提交了就南海问题提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通知。
4、年12月7日,发布《中国政府关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
5、中国南海,指的是海南岛以南至东南亚以北范围的大片海域。仲裁的是黄岩岛,目前为我国实际控制。
6、关于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于2016年7月12日作出的裁决,中方早已郑重声明该裁决无效,没有拘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中国在南海仲裁案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得到国际社会普遍理解,有近120个国家表示支持。
我国对中菲南海仲裁案的立场及依据
1、我国于2014年12月7日声明《中国政府提出关于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中国法律学者南海仲裁,一再强调我国对于菲方当局单方提交仲裁法庭的态度和立场中国法律学者南海仲裁,并且提出了充足的法理依据。
2、中方此前宣称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案,不承认、不执行仲裁结果。这项裁决具有约束力,但没有执行力。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中国都不会接受和承认裁决。菲律宾南海仲裁案,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菲律宾起诉中国的仲裁案,否定中国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为自己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的行为张目,构成了对地区和平稳定的严重威胁。
5、所有缔约国都具有法律效力。作为《公约》缔约国,中国有权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这种权利是以国际法为依据的,理应得到争端当事国和国际法院的尊重。因此,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完全符合国际法。
6、针对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中国政府多次表明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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