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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 在本案中,原告张欣欣,男, 10岁,某小学学生;被告为 原告的教师王适之,男,28岁;第三人为原告所在学校和某镇教办。
2、本次转让后,恒大此前所持107%万科股份全部出清,深铁持股由131%变为238%,超宝能24%持股成万科第一大股东。
3、李某(男,19岁)、王某(男,19岁)、徐某(男,15岁)预谋绑架某乡中学生刘某、张某,然后向其家勒索现金。
4、法院结合在案证据经审理认为,鲍才胜公司系“鲍师傅”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2010年国际货代案例分析之补偿贸易合同违约及拒不应诉案
但有关合资企业的协议及各项文件并未签字和报批,而经证实国家对补偿贸易项目的进口设备实行减免海关税的优惠政策截止期是1996年底,因此,拟建合资企业事项并没有实际取代原补偿贸易合同。
本案被告的拒赔理由不成立——FOB是由买家负责订舱,但是,本案不是运输本身的问题,而是托运的货物不符的问题,即FOB应由卖家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并承担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应属原告合法占有,被告与发货人之间虽有《来料加工皮革服装合同》,但未向银行付款赎单,依法无权提取并占有该批货物;原告将货交与被告是基于被告的补单而为之。
[案例分析]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中途转船,既延误时间和增加费用,又容易产生货损货差,故在本案合同的买方要求在合同中订立不准转船条款。
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3、(16)为购房合同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17)提供签约后的法律咨询服务。
4、(1) 法律咨询服务:即对甲方提出的与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有关的法律事务咨询进行口头、书面解答或当面沟通、交流。
5、乙方指派金维公司总经理为甲方的常年法律服务的总负责人,客户服务部负责日常联系和日常事务处理,同时指定律师负责解答甲方管理和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咨询问题。
6、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 乙方根据需要,可以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 就甲方经营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乙方适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口头、书面、电子文档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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