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子能够转让吗
1、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子是可以转让的。不得转让的房地产包含有: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是不符合房屋转让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限制转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但未经其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等。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形下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此种土地使用权,其权利转移已被司法权力强行禁止,权利人无权对之进行处分,故不能转让。
2、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收回后,原权利人已近无权转让土地使用权。
3、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4、权属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权属未确定时,真正的权利人并未确定,若擅自予以转让的话,有可能损害真正的权利人的利益。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典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权利的合法证明。未经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无法确定其合法的权利人,故禁止转让。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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