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拟赴港上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递交招股书后的第三周,遭遇自媒体集中发难。三篇阅读量均过十万的文章,指控其"底层资产尽调形同虚设""关联交易掏空基金财产",并附上若干打码的聊天记录截图。公司上市进程被迫暂缓,保荐人要求发行人与律师团队在两周内出具舆情处置与法律应对方案。
这家公司找到我们时,第一句话是:"能不能发律师函?能不能起诉?"而真正棘手的问题在于:负面信息部分属实——关联交易确实存在,只是披露口径与自媒体理解不同;部分截图系拼接,但底层材料真实存在。此时若贸然起诉,可能触发媒体二次追踪,反将上市审核问询引向更深处。
这是近年来基金法律事务中愈发典型的一类场景。随着私募基金、创投机构密集冲击资本市场,上市法律辅导早已不止于股权架构清理、历史沿革合规、基金备案核查等传统模块。媒体舆情与法律应对,正成为辅导链条上不可绕开的一环,且直接关系上市成败与版权纠纷风险。
值得参考的是一起由北京某知名律所代理的案例。某医疗健康领域私募机构在科创板申报期间,被竞争对手通过财经自媒体发布"核心专利来自前东家职务发明""LP中存在代持"等指控。该机构最初选择沉默,认为"不回应即不传播"。结果文章被多家平台转载,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直接引用舆情要求核查。律师团队介入后,并未选择名誉权诉讼,而是兵分三路:第一路,对专利归属出具法律意见书,调取发明人离职时间、原单位岗位职责、研发记录,证明核心技术形成于离职后且未使用原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第二路,对LP代持进行穿透核查,取得代持人与被代持人确认函,并在招股书中主动披露历史代持已清理;第三路,向首发平台发送律师函,指出文章中"职务发明"的表述缺乏事实依据,但措辞克制,仅要求"补充发行人已披露的澄清信息",未主张删除或赔偿。

最终,交易所认可核查结论,该机构顺利过会。而舆情文章因后续补充了公司回应,传播热度自然回落。这一案例的关键在于:律师没有把舆情当作战场,而是当作信息披露的延伸场景来处理。诉讼是末了说手段,不是第一反应。
从法律视角拆解,基金公司上市辅导中的舆情应对,需区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事实核查与法律定性。负面信息可能涉及基金募集合规、投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利益冲突、信息披露瑕疵等。律师需在48小时内完成事实比对,判断指控属于"完全失实""部分失实但存在合规瑕疵""基本属实但披露不充分"中的哪一类。定性不同,策略完全不同。若涉及刑事风险线索,如非法集资、挪用基金财产,则需立即启动内部调查并评估是否影响发行条件。
第二层是披露口径与监管沟通。注册制下,交易所对舆情的态度是"你可以有负面,但不能瞒报"。发行人及律师需在问询回复中主动说明舆情事项、核查过程、结论及整改措施。此时,舆情应对与信息披露形成联动:对外发布的澄清声明,须与招股书及问询回复保持一致,避免"对外一套、对监管一套"引发诚信质疑。
第三层才是民事救济与平台治理。名誉权诉讼、商业诋毁诉讼周期长、举证难,且可能引发更广泛的媒体关注。律师函的作用更多在于固定证据、阻断转载、为后续可能的诉讼预留空间。对于明显失实且传播量大的文章,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评估诉讼可行性,但需权衡上市时间表与诉讼不确定性。
回到开篇那家公司。我们最终给出的方案是:对关联交易部分,承认披露不充分,在招股书更新中增加风险提示与定价公允性分析;对拼接截图,向平台发送侵权通知,要求断开链接,但不公开指责自媒体"造谣";同时准备一份答记者问口径,用于应对可能的上会前媒体沟通。三周后,审核问询如期而至,但因回复材料准备充分,发行人未再陷入被动。
基金公司上市法律辅导中的舆情应对,本质上是法律判断、传播规律与监管预期的三角平衡。律师的价值不在于"打赢官司",而在于帮助客户在信息不对称、情绪化传播与严格审核的多重压力下,找到一条合规、体面且不阻断上市进程的路径。这要求律师既懂基金运作,又懂上市规则,还要理解媒体逻辑——而这,正是当前基金法律事务中最稀缺的复合能力。






